读孟尝君传
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,士以故归之,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。嗟乎!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,岂足以言得士?不然,擅齐之强,得一士焉,宜可以南面而制秦,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?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,此士之所以不至也。
《同学一首别子固》
翻译
世人都称赞孟尝君能够招贤纳士,贤士因为这个缘故归附他,而孟尝君终于依靠他们的力量,从像虎豹一样凶残的秦国逃脱出来。唉!孟尝君只不过是一群鸡鸣狗盗的首领罢了,哪里能说是得到了贤士!如果不是这样,(孟尝君)拥有齐国强大的国力,只要得到一个贤士,(齐国)就应当可以依靠国力在南面称王而制服秦国,还用得着鸡鸣狗盗之徒的力量吗?鸡鸣狗盗之徒出现在他的门庭上,这就是贤士不归附他的原因。
注释
称:称颂,赞扬。孟尝君:姓田名文,战国时齐国公子(贵族),封于薛地(今山东省滕县东南)。士:士人,指品德好、有学识或有技艺的人。归:投奔,投靠。卒,终于,最终。赖:依仗,依靠。其:指门下士。特:只,仅,不过。鸡鸣狗盗:孟尝君曾在秦国为秦昭王所囚,有被杀的危险。他的食客中有个能为狗盗的人,就在夜里装成狗混入秦宫,偷得狐白裘,用来贿赂昭王宠妃,孟尝君得以被放走。可是他逃至函谷关时,正值半夜,关门紧闭,按规定要鸡鸣以后才能开关放人出去,而追兵将到。于是他的食客中会学鸡叫的人就装鸡叫,结果群鸡相应,终于及时赚开城门,逃回齐国。后成为孟尝君能得士的美谈。雄:长、首领。耳:罢了。擅:拥有。宜:应该南面:指居于君主之位。君王坐位面向南,故云。制:制服。夫:发语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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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评
“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土,士以故归之,而卒赖其力,以脱于虎豹之秦”为一立,开门见山提出议论的中心问题,即孟尝君能不能得士?“嗟呼!孟尝君特鸡呜狗盗之雄耳,岂足以言得士?”为一劈,陡然一转,否定了“孟尝君能得士”的传统看法,提出了作者对孟尝君的评价,即孟尝君仅仅是个“鸡鸣狗盗之雄”,实在劈得精巧,劈得有力。“不然,擅齐之强,得一士焉,宜可以南面而制秦,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!”为一驳,驳“孟尝君能得士”,驳孟尝君“卒赖其力,以脱于虎豹之秦”,紧扣主旨,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、片面性的看法,十分有力地证明,孟尝君是不能得士的。“鸡鸣狗盗之出其门,此士之所以不至也”,为一断,断“士以故归之”,断然肯定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,这一断,如斩钉截铁,铿锵有力,字字警策,不容置辩。全篇紧紧围绕“孟尝君不能得士”的主旨,一立,一劈,一驳,一断,一波三折,严谨自然,完整统一,强劲峭拔,极有气势。
王安石非常反对华而不实的文风,反对过于雕镂的文辞,主张“意惟求多,字惟求少”。他给祖择之书云:“所谓辞者,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。诚使巧且华,不必适用;诚使适用,亦不必巧且华。要之以适用为本,以刻镂绘画为之容已。”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这一篇论说文,谋篇布局严谨自然,遣词造句也极其简练,文简意深,完全符合其“要之以适用为本”的行文用词原则。
孟尝君自秦国逃归齐国,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有较详细生动的描述,是历史上一个情节曲折令人爱读的故事。但是,王安石在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这篇文章中,没有引用孟尝君自秦逃归齐国故事中的任何情节,而是抓住最本质的内容,从“鸡鸣狗盗”成语着笔,这样,就省去了许多笔墨。“鸡鸣狗盗”这一成语,在文中共用了三次。第一次“特鸡鸣狗盗之雄耳”,是为破“孟尝君能得士”而用;第二次“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”,是为破“卒赖其力,以脱于虎豹之秦”而用;第三次“鸡鸣狗盗之出其门”,是为破“士以故归之”而用。三次所用,各在其位,各有其非用不可的重要作用,所以,读来并不使人感到重复累赘,反觉抑扬顿挫,琅琅上口,津津有味。可见王安石用词的精妙真是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了。王安石的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全文不满百字,被历代文论家评为“千秋绝调”,誉为“文短气长”的典范。
“鸡鸣狗盗之徒”不算“士”,王子野同志和笔者的意见一致,因而不再赘论。问题是“冯驩之类的人物”算不算“士”。根据《战国策》和《史记》的记载,冯驩(又作冯煖、冯谖)确实是个很有才能的人物:他“矫诏以债赐诸民”,为孟尝君“市义”,使孟尝君罢相回薛时受到老百姓的热烈欢迎;他替孟尝君经营“三窟”,使孟尝君重返相位,而且“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”——但也仅此而已。孟尝君为相数十年,在治国安民方面有多少政绩呢?冯驩作为孟尝君的主要谋士,在治国安民方面给孟尝君出了多少主意呢?除了“以债赐诸民”在客观上减轻了薛地人民的负担外,还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呢?而且“市义”也好,“三窟”也好,并不是为了国富民强,而是为了巩固孟尝君在齐国的地位;至于三次弹唱“长铗归来乎?”更不是为了富国强民,而只是为了冯驩自己生活上的满足。——正是根据冯驩的所作所为,王安石把“冯驩之类”逐出了“士”的范畴,而归之于“鸡鸣狗盗之徒”。在王安石看来,冯驩和“鸡鸣狗盗之徒”是同类,他们之间的差别,不过是“五十步与百步”而已。当孟尝君满足了冯驩“食鱼”“乘车”的要求后,冯驩向自己的朋友炫耀:“孟尝君客我!”——这不是一个追名逐利之徒的形象吗?
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指出:“擅齐之强,得一士焉,宜可以南面而制秦。”可见,王安石所说的“士”,不是仅仅“为知己死”的人,而是指目光远大、为国为民的人。在王安石心目中,能为国立功、为民谋利的人才算“士”,而为自己或为某一个人谋利的人并不算“士”。这从他的《答司马谏议书》可以看出。他说:“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;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”,“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”。可见,王安石所谓“士”,是像他那样能为国兴利、膏泽百姓的人。在王安石看来,单纯为主子的个人安危荣誉出谋划策奔波效劳的人,如冯驩之流是不能列入士林的。因此,他不必“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”《战国策》和《史记》记载的史实,便合乎逻辑地否定了孟尝君善养士的说法。
总之,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不愧为名家名作。其立论的精当,论据的典型,论证的精辟,“足以为后世法”,值得学习借鉴。 这篇文章也引出了一个著名成语:鸡鸣狗盗。
差评
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,留下不少诗文名作,这是人所共知的。但是名人的名作未必篇篇都是白璧无瑕,所以对名文不要迷信。他的这篇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就不是好作品。不管怎么吹捧它“结构严谨,用词简练,气势轩昂”,也不管怎么赞扬它“一波三折,严谨自然,完整统一,强劲峭拔,极有气势”,这些看法全是表面的、形式的。问题的实质是这篇翻案文章论证不稳,站不住脚。主要缺点在两方面:翻案没有事实根据,推论又不合逻辑。
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,什么样的人都有,既有鸡鸣狗盗之徒,又有士,如冯驩(huān)、冯煖(xuān)之类的人物,这在《战国策》和《史记》上都有详细记载。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,否则这个案是翻不掉的。这正是问题的实质所在,避开它而翻案,只好想当然妄发议论:“嗟呼!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,岂足以言得士?”刘德斌对这种没有事实根据的议论不去批评反而赞扬作者不引《史记》记载“省去了许多笔墨”,抓住了“最本质的内容”。
读历史书不为习俗之见所束缚,敢于以怀疑的眼光去探索问题,这种精神是可取的。王安石这篇文章可取之处仅此而已。但是他不依据事实去翻案就大错特错了。科学的态度要求实事求是,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,不值得学习。
证论问题当然离不开推论,但推论的大前提必须牢靠、稳固才行。“擅齐之强,得一士焉,宜可以南面而制秦,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!”得士就不要靠鸡鸣狗盗之力这个大前提是站不住的。因此“鸡鸣狗盗之出其门,此士之所以不至也”的论据完全是主观臆断。刘德斌却认为这个断语“如斩钉截铁,铿锵有力,字字警策,不容置辩”。对不合理的论断为什么不可以辩一辩呢?北宋著名政治家、文学家王安石的名作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,言简意深,历代传诵。对此,王子野同志在《名文未必无讹》一文中提出批评。他说:“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。”他的理由是:“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,什么样的人都有,既有鸡鸣狗盗之徒,又有士,如冯驩之类的人物,这在《战国策》和《史记》上都有详细记载。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。” 笔者不揣冒昧,斗胆来“翻上一翻”。
赏析二
第二句先用感叹词“嗟呼”加强语气,然后直接了当地驳斥“孟尝君能得士”的说法,孟尝君不过是鸡鸣狗盗之徒的首领罢了,怎么能说他能得士呢?斩钉截铁,一下子就把“士”和“鸡鸣狗盗”之辈区别看来,开语警策,反驳有力,将“世皆称”云云一笔扫倒,此可谓“驳”。
第三句转折腾挪,加深反驳之意,用反证法提出自己对“士”的标准的看法:“士”必须是可赖以谋国制敌的能人,凭仗齐国强大的国力,得到一个“士”,就可以使齐国成为霸主,制服秦国。正因孟尝君手下无一真正的“士”,才导致要靠鸡鸣狗盗之徒来帮助孟尝君逃脱秦国,从而证明孟尝君的“士”不足以称为“士”,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、片面性的看法。新意独出,直追根本,为一篇文章的旨意所在,此可谓“转”。
第四句承接上文,深入一层,运用逻辑推理解析孟尝君不能得士的原因,又驳首句所讲的“士以故归之”,下断语作结,补足对孟尝君能得士的批驳。说明孟尝君不能得士的理由:鸡鸣狗盗之徒出入其门,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,这一断,如斩钉截铁,铿锵有力,不容置辩,此可谓“断”。
全篇紧紧围绕“孟尝君不能得士”的主旨,一立,一驳,一转,一断,把孟尝君能得士传统看法一笔扫到,虽转折三次但严谨自然,议论周密,词气凌厉而贯注,势如破竹,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。
赏析
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为中国最早的(第一篇)驳论文(议论文的一种)。本文的主旨在于“(翻案)说明孟尝君不能得士”。 这是一篇读后感。全文不足一百字,却以强劲峭拔的气势,跌宕变化的层次,雄健有力的笔调,成为我国古代有名的短篇杰作。
1、转折有力,首尾无百余字,严劲紧束,而宛转凡四五处,此笔力之绝。(《唐宋文举要》引楼迂斋语);
2、语语转,笔笔转,千秋绝调。(同上,引沈德潜语);
3、此文笔势峭拔,辞气横厉,寥寥短章之中,凡具四层转变,真可谓尺幅千里者矣。(同上,引李刚已语);
4、王安石的论说文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,全篇只有四句话、八十八字。它议论脱俗,结构严谨,用词简练,气势轩昂,被历代文论家誉为“文短气长”的典范。一生立志革新变法的王安石,十分强调文章要有利于“治教”,要有益于社会进步。他曾说:“治教政令,圣人之所谓文也。”又说:“且所谓文者,务为有补于世而已。”
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这篇论说文,就是为“有补于世”而作的。很明显,抨击了“孟尝君能得士”的传统看法,自然就会使读者认识到,不能像孟尝君那样,徒有“好养士”的虚名,而没有济世兴邦的才能,应该脚踏实地为振兴国家作出具体贡献。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这篇文章所以能成为“千秋绝调”,为历代文学爱好者传诵、欣赏,就是因为它文极短而气极长,就是因为在如何看待“孟尝君能得士”的问题上,王安石有务出新意、发人深思的脱俗看法。
孟尝君,姓田,名文,是战国时齐国的公子,封于薛(今山东滕县南)。他与当时赵国的平原君,楚国的春申君,魏国的信陵君,都以“好养士”出名,称为“战国四公子”。孟尝君当时有食客数千,可谓宾客盈门、谋士云集了。但是,王安石却不以为然。他认为“士”必须具有经邦济世的雄才大略,而那些“鸡鸣狗盗”之徒是根本不配“士”这个高贵称号的。孟尝君如果真能得“士”,也就可以“南面而制秦”,又何必赖“鸡鸣狗盗”之力而灰溜溜地从秦国逃归齐国呢?被世人赞为“孟尝君能得士”的例证“鸡鸣狗盗”故事,正是孟尝君“不能得士”的有力佐证。因此,孟尝君只不过是一个“鸡鸣狗盗之雄耳”。王安石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论证手法,一反“孟尝君能得士”的传统看法,无可辩驳地把孟尝君推到“鸡鸣狗盗”之徒的行列,使人耳目一新。真是寥寥数语,曲尽其妙,淡淡几笔,气势纵横,细细玩味,有很丰富的政治内容。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作为一篇翻案性的论说文,并没有冗长的引证,长篇的议论,仅用四句话八十八个字,就完成了立论、论证、结论的全过程。
创作背景
在王安石看来,士应是大则“足以用天下国家”,小则“足以为天下国家只用”,因此士的才干“居则为六官之卿,出则为六军之将”,而不是皓首穷经,从政时“则茫然不知其方者”。王安石的《读〈孟尝君传〉》,名为读后感,实则借题发挥,以表达自己对人才的看法。
初,郑武公娶于申,曰武姜,生庄公及共叔段。庄公寤生,惊姜氏,故名曰寤生,遂恶之。爱共叔段,欲立之。亟请于武公,公弗许。
及庄公即位,为之请制。公曰:“制,岩邑也,虢叔死焉。佗邑唯命。”请京,使居之,谓之京城大叔。祭仲曰:“都城过百雉,国之害也。先王之制:大都不过参国之一,中五之一,小九之一。今京不度,非制也,君将不堪。”公曰:“姜氏欲之,焉辟害?”对曰:“姜氏何厌之有!不如早为之所,无使滋蔓,蔓难图也。蔓草犹不可除,况君之宠弟乎!”公曰:“多行不义,必自毙,子姑待之。”
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。公子吕曰:“国不堪贰,君将若之何?欲与大叔,臣请事之;若弗与,则请除之。无生民心。”公曰:“无庸,将自及。”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,至于廪延。子封曰:“可矣,厚将得众。”公曰:“不义,不暱,厚将崩。”
大叔完聚,缮甲兵,具卒乘,将袭郑。夫人将启之。公闻其期,曰:“可矣!”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。京叛大叔段,段入于鄢,公伐诸鄢。五月辛丑,大叔出奔共。
书曰:“郑伯克段于鄢。”段不弟,故不言弟;如二君,故曰克;称郑伯,讥失教也;谓之郑志。不言出奔,难之也。
遂寘姜氏于城颍,而誓之曰:“不及黄泉,无相见也。”既而悔之。颍考叔为颍谷封人,闻之,有献于公,公赐之食,食舍肉。公问之,对曰:“小人有母,皆尝小人之食矣,未尝君之羹,请以遗之。”公曰:“尔有母遗,繄我独无!”颍考叔曰:“敢问何谓也?”公语之故,且告之悔。对曰:“君何患焉?若阙地及泉,隧而相见,其谁曰不然?”公从之。公入而赋:“大隧之中,其乐也融融!”姜出而赋:“大隧之外,其乐也洩洩。”遂为母子如初。
君子曰:“颍考叔,纯孝也,爱其母,施及庄公。《诗》曰:‘孝子不匮,永锡尔类。’其是之谓乎!”
十年春,齐师伐我。公将战。曹刿请见。其乡人曰:“肉食者谋之,又何间焉?”刿曰:“肉食者鄙,未能远谋。”乃入见。问:“何以战?”公曰:“衣食所安,弗敢专也,必以分人。”对曰:“小惠未徧,民弗从也。”公曰: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”对曰:“小信未孚,神弗福也。”公曰:“小大之狱,虽不能察,必以情。”对曰:“忠之属也。可以一战。战则请从。”(徧 同:遍)
公与之乘,战于长勺。公将鼓之。刿曰:“未可。”齐人三鼓。刿曰:“可矣。”齐师败绩。公将驰之。刿曰:“未可。”下视其辙,登轼而望之,曰:“可矣。”遂逐齐师。
既克,公问其故。对曰:“夫战,勇气也。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。彼竭我盈,故克之,夫大国,难测也,惧有伏焉。吾视其辙乱,望其旗靡,故逐之。”
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,荡公。公惧变色;禁之,不可。公怒,归之,未之绝也。蔡人嫁之。
四年春,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,蔡溃,遂伐楚。楚子使与师言曰:“君处北海,寡人处南海,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。不虞君之涉吾地也,何故?”管仲对曰:“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:‘五侯九伯,女实征之,以夹辅周室。’赐我先君履:东至于海,西至于河,南至于穆陵,北至于无棣。尔贡包茅不入,王祭不共,无以缩酒,寡人是征;昭王南征而不复,寡人是问。”对曰:“贡之不入,寡君之罪也,敢不共给?昭王之不复,君其问诸水滨。”
师进,次于陉。
夏,楚子使屈完如师。师退,次于召陵。齐侯陈诸侯之师,与屈完乘而观之。齐侯曰:“岂不榖
屈完及诸侯盟。
楚武王侵随,使薳章求成焉,军于瑕以待之。随人使少师董成。
斗伯比言于楚子曰:“吾不得志于汉东也,我则使然。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,以武临之,彼则惧而协以谋我,故难间也。汉东之国,随为大。随张,必弃小国。小国离,楚之利也。少师侈,请羸师以张之。”熊率且比曰:“季梁在,何益?”斗伯比曰:“以为后图。少师得其君。”
王毁军而纳少师。少师归,请追楚师。随侯将许之。
季梁止之曰:“天方授楚。楚之羸,其诱我也,君何急焉?臣闻小之能敌大也,小道大淫。所谓道,忠于民而信于神也。上思利民,忠也;祝史正辞,信也。今民馁而君逞欲,祝史矫举以祭,臣不知其可也。”公曰:“吾牲牷肥腯,粢盛丰备,何则不信?”对曰:“夫民,神之主也。是以圣王先成民,而后致力于神。故奉牲以告曰‘博硕肥腯。’谓民力之普存也,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,谓其不疾瘯蠡也,谓其备腯咸有也。奉盛以告曰:‘洁粢丰盛。’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。奉酒醴以告曰:‘嘉栗旨酒。’谓其上下皆有嘉德而无违心也。所谓馨香,无谗慝也。故务其三时,修其五教,亲其九族,以致其禋祀。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,故动则有成。今民各有心,而鬼神乏主,君虽独丰,其何福之有?君姑修政而亲兄弟之国,庶免于难。”
随侯惧而修政,楚不敢伐。
春,公将如棠观鱼者。臧僖伯谏曰:“凡物不足以讲大事,其材不足以备器用,则君不举焉。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。故讲事以度轨量,谓之‘轨’;取材以章物采,谓之‘物’。不轨不物,谓之乱政。乱政亟行,所以败也。故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皆于农隙以讲事也。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,归而饮至,以数军实。昭文章,明贵贱,辨等列,顺少长,习威仪也。鸟兽之肉不登于俎,皮革、齿牙、骨角、毛羽不登于器,则君不射,古之制也。若夫山林川泽之实,器用之资,皂隶之事,官司之守,非君所及也。”
公曰:“吾将略地焉。”遂往,陈鱼而观之。僖伯称疾不从。
书曰:“公矢鱼与棠。”非礼也,且言远地也。
郑武公、庄公为平王卿士。王贰于虢,郑伯怨王。王曰:“无之。”故周郑交质。王子狐为质于郑,郑公子忽为质于周。
王崩,周人将畀虢公政。四月,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。秋,又取成周之禾。周郑交恶。
君子曰:“信不由中,质无益也。明恕而行,要之以礼,虽无有质,谁能间之?苟有明信,涧溪沼沚之毛,苹蘩蕴藻之菜,筐筥錡釜之器,潢污行潦之水,可荐於鬼神,可羞於王公,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,行之以礼,又焉用质?《风》有《采蘩》、《采苹》,《雅》有《行苇》、《泂酌》,昭忠信也。”
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,曰庄姜。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《硕人》也。又娶于陈,曰厉妫。生孝伯,蚤死。其娣戴妫生桓公,庄姜以为己子。
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,庄姜恶之。
石碏谏曰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佚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将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夫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鲜矣。且夫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,淫破义,所谓六逆也。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爱,弟敬,所谓六顺也。去顺效逆,所以速祸也。君人者,将祸是[通“事”]务去,而速之,无乃不可乎?”弗听。
其子厚与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
秋七月,公会齐侯、郑伯伐许。庚辰,傅于许。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,子都自下射之,颠。瑕叔盈又以蝥弧登,周麾而呼曰:“君登矣!”郑师毕登。壬午,遂入许。许庄公奔卫。齐侯以许让公。公曰:“君谓许不共,故从君讨之。许既伏其罪矣。虽君有命,寡人弗敢与闻。”乃与郑人。
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,曰:“天祸许国,鬼神实不逞于许君,而假手于我寡人,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,其敢以许自为功乎?寡人有弟,不能和协,而使糊其口于四方,其况能久有许乎?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,吾将使获也佐吾子。若寡人得没于地,天其以礼悔祸于许,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,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,如旧昏媾,其能降以相从也。无滋他族实逼处此,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。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,而况能禋祀许乎?寡人之使吾子处此,不惟许国之为,亦聊以固吾圉也。”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,曰:“凡而器用财贿,无置于许。我死,乃亟去之!吾先君新邑于此,王室而既卑矣,周之子孙日失其序。夫许,大岳之胤也。天而既厌周德矣,吾其能与许争乎?”
君子谓郑庄公“于是乎有礼。礼,经国家,定社稷,序民人,利后嗣者也。许,无刑而伐之,服而舍之,度德而处之,量力而行之,相时而动,无累后人,可谓知礼矣。”
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。
宫之奇谏曰:“虢,虞之表也。虢亡,虞必从之。晋不可启,寇不可翫。一之谓甚,其可再乎?谚所谓‘辅车相依,唇亡齿寒’者,其虞、虢之谓也。”
公曰:“晋,吾宗也,岂害我哉?”
对曰:“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 。大伯不从,是以不嗣。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也,为文王卿士,勋在王室,藏于盟府。将虢是灭,何爱于虞!且虞能亲于桓、庄乎?其爱之也,桓、庄之族何罪?而以为戮,不唯逼乎?亲以宠逼,犹尚害之,况以国乎?”
公曰:“吾享祀丰洁,神必据我。”
对曰:“臣闻之,鬼神非人实亲,惟德是依。故《周书》曰:‘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。’又曰:‘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’又曰:‘民不易物,惟德繄物。’如是,则非德,民不和,神不享矣。神所冯依,将在德矣。若晋取虞,而明德以荐馨香,神其吐之乎?”
弗听,许晋使。
宫之奇以其族行,曰:“虞不腊矣。在此行也,晋不更举矣。”
八月甲午,晋侯围上阳,问于卜偃曰:“吾其济乎?”
对曰:“克之。”
公曰:“何时?”
对曰:“童谣曰:‘丙之晨,龙尾伏辰,均服振振,取虢之旂。鹑之贲贲,天策炖炖,火中成军,虢公其奔。’其九月、十月之交乎!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鹑火中,必是时也。”
冬,十二月丙子朔,晋灭虢,虢公丑奔京师。师还,馆于虞,遂袭虞,灭之,执虞公.及其大夫井伯,从媵秦穆姬。而修虞祀,且归其职贡于王,故书曰:“晋人执虞公。”罪虞公,言易也。
夏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,纳于大庙,非礼也。
臧哀伯谏曰:“君人者,将昭德塞违,以临照百官;犹惧或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孙。是以清庙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凿,昭其俭也;衮冕黻珽,带裳幅舄,衡紞纮綖,昭其度也;藻率鞞鞛,鞶厉游缨,昭其数也;火龙黼黻,昭其文也;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;钖鸾和铃,昭其声也;三辰旂旗,昭其明也。夫德,俭而有度,登降有数。文物以纪之,声明以发之,以临照百官,百官于是乎戒惧,而不敢易纪律。今灭德立违,而置其赂器于大庙,以明示百官。百官象之,其又何诛焉?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;官之失德,宠赂章也。郜鼎在庙,章孰甚焉?武王克商,迁九鼎于雒邑,义士犹或非之,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。其若之何?”公不听。